一、商標續展須知: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后商標局將予以注銷。
二、辦理商標續展應提交如下材料:
1、商標續展申請書;
2、商標代理委托書;
3、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請注意:續展期(商標到期日前12個月),規費為:2000元;進入寬展期(商標到期日后6個月),規費為:2500元。
三、所需時限約為8-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