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第21623178號“果戈里書店”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
(2018)商標異字第0000059592號
異議人:黑龍江新華果戈里書店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知源國際知識產權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異議人:王藝霖
委托代理人:黑龍江省順成商標事務所
異議人黑龍江新華果戈里書店有限公司對被異議人王藝霖經我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第1566期《商標公告》第21623178號“果戈里書店”商標提出異議,我局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根據當事人陳述的理由及事實,經審查,我局認為:被異議商標為“果戈里書店”,指定使用服務為第41類“出借書籍的圖書館;流動圖書館;文學和文獻紀錄參考圖書館;學校(教育);實際培訓(示范);輔導(培訓);組織文化或教育展覽;文字出版(廣告宣傳文本除外);提供在線電子出版物(非下載);電視文娛節目”等。異議人提供的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的報道等證據可以證明,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日之前,異議人的“果戈里書店”商標已在先使用并在當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異議人與異議人所處地域相同,且曾縊經營書店,屬于同業競爭者,有接觸該商標的可能,被異議人并未就此作出合理解釋。綜上所述,被異議人申請注冊被異議商標的行為已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二條“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之情形。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規定,我局決定:第21623178號“果戈里書店”商標不予注冊。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被異議人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 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2018年11月30日